按照《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建立地籍调查工作示范点的函》(自然资登记函〔2023〕12号)文件精神,景洪市被自然资源部选定为建立地籍调查示范点,并要求在地籍调查相关领域开展探索创新,形成******资源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《地籍调查规程》(GB/T42547-2023),结合我市实际,起草了《景洪市地籍调查工作管理规范》(征求意见稿)和《景洪市地籍调查******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》(云政办函【2017】114号)等有关规定,现就《景洪市地籍调查工作管理规范》(征求意见稿)和《景洪市地籍调查工作技术规范》(试行)是否影响市场公平竞争,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******资源局207室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股。
附件:《景洪市地籍调查工作管理规范》(征求意见稿)、《景洪市地籍调查工作技术规范》(试行)
公告时间: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1月1日
联系人:叶丽 0691-****** 0691-******(传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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